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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化解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1-22 15:58:04来源:
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2日电(张芊芊 郭梦婷)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与沙溪司法所联动,以诉前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这起纠纷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余某,是一对关系密切的亲戚。余某因为种植毛竹需要资金,向王某借了一笔钱。然而,借款到期后,余某却未能按时归还。王某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在接到这起案件后,迅速与沙溪司法所取得联系,并展开联动调解。经过深入了解案情,发现余某并非恶意拖欠借款,而是因为种植毛竹的收益不佳,暂时无法按时还款。
 
考虑到余某的实际困难和双方的亲戚关系,法院和司法所决定采取诉前方式化解纠纷。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余某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清借款,而王某也表示理解并愿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成功化解,不仅避免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激化,也体现了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与沙溪司法所联动调解的优势。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能够更加高效地解决民间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市民,在借款时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避免因借款纠纷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对于已经产生的借款纠纷,当事人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导致矛盾升级。
 
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盖洋法庭与沙溪司法所的联动调解模式,为化解民间纠纷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这种模式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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